主角叫贺方,韩冈的书名叫《宰执天下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cuslaa写的一本历史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两座太一宫,其实就是祭祀东皇太一的神祠。太一又名太乙、泰一,史记有云:‘天神贵者太一’,是为天帝别名。屈原所著的楚辞《九歌》中也有《东皇太一》一篇,在中国的神仙谱系中排位很高。只是供奉太一的香火并不旺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入店要了房舍,刘仲武便一头钻进马厩里照料他的爱马——一匹好马价值千金,刘仲武走了狗屎运才弄到的这匹河西良驹生了病,他简直比死了老子娘还要伤心。韩冈将行装安顿下来,过来找他,就见着刘仲武哭丧着脸,拿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药膏,要往赤骝的蹄子上抹。
刘仲武的赤骝在路上跑得太久,一千七八百里路,四只蹄子的蹄壳都磨掉了许多。前两天就已经有些跑不动了,在后面拖着,害得韩冈他们每天都是将将好才赶到驿馆中。
北宋还没有发明马蹄铁——至少韩冈还没有见过,赤骝的四条腿下面也没有安装——长距离的行动对战马四蹄蹄壳损耗很大,而在南方湿热的地方之所以难以养马,也是因为湿气容易伤了马蹄。
而韩冈知道什么是马蹄铁,也清楚大致的用法和形制,以大宋工匠的平均水准,按照要求打造几个急就章的蹄铁,钉上去也许不容易,但烙上马掌去却不难。如果韩冈前两天就告诉过刘仲武,在一路过来的铁匠铺中,连夜打上几对,说不定今天就不会来不及赶到京师,但他自始至终没有向刘仲武透露半个字。
就像马鞍和硬质马镫对骑兵的意义一样,马蹄铁也是能大大增强骑兵的战斗力。在还没有出现马镫、马鞍的汉代,手持重弩的汉军,可以以一当五的击败匈奴骑兵。而在群雄纷争的汉末,汉人照样能把北方的乌桓骑兵追着打。可到了出现了金属马镫的南北朝以后,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汉人之间的战力对比渐渐颠倒过来。
当然,韩冈不会因为这个原因便放弃推广马蹄铁的使用。这样很愚蠢。已是公元十一世纪,西方应该已经出现了马蹄铁。如此有用的装具,迟早都会在东方流传起来。要想战胜敌人,不是将新武器深深掩埋,而是继续创造出更有威力的武器。
韩冈的想法只是不想让马蹄铁提前泄露出去,等他正式得受官职,开始辅佐王韶用兵于河湟。那时再放出来,由此挣到的军功,可比刘仲武的一点惊叹有力的得多。
韩冈在马厩外面看了看刘仲武悲痛欲绝的样子,心中也微觉歉然,觉得这时候还是不进去找他的为好。转回店中,路明走了过来:“韩官人,现在天色尚明,不如去逛一下镇中的西太一宫。虽然那里没有什么古物,但宫中的几株老梅还是值得一观。”
再过十天省试便要开始了,而路明却貌似全然不放在心上,俗话说临阵磨枪,不快也光,路明连佛脚都不肯抱一下,连复习都不作,真当自己是章惇那种想考进士就能考进士的奢遮人物了?韩冈暗自摇着头,对路明考中进士的机会又看低了几分。
既然路明本人都不在意即将开始的考试,韩冈也没有替他担心的道理。左右无事,他便留了李小六在房中看守行李,会同路明一起,往他所说的西太一宫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