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阿陵兰岫的小说是《重来一次选择摆烂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沈长安最新写的一本短篇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刚开始见我,她会吵着闹着说不喝我的血,还会赌气将刚放好的血洒在地上。之后沈老爷就让我将血放在碗里,让下人送给她,我也就没再听到过沈明曦那嘶哑刺耳的喊叫声了。沈明曦还有个堂弟叫沈席玉。他眉眼生得漂亮,平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沈明曦刚过完十七岁的生辰,沈老爷就命我去杀了兰岫。
练武这么多年,我的剑还从未见过血,估计沈席玉那小子经验都比我多。
打探到兰岫这几日的行踪,我提前踩点,准备了许久。
直到刺杀那一天,我也是在门外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,才拿起剑破门而入。
他坐在正中央抚琴,听见声响眼睛都未眨一下,身后两个暗卫迎了上来。
我跑步向前,手中的剑率先刺出,被身穿青衫的人挡了回来。
反手将穿红衣的人的暗器打掉,又过了几个来回,我察觉到自己不是他们二人的对手,突然庆幸自己戴了面纱,不然刺杀没成功还与兰岫撕破脸真是得不偿失。
结果还没暗喜多久,一只短刃从一旁飞出,我躲闪不及,面纱被划破,露出了我自己的脸。
......
果然一嘚瑟就没好事。
我迎上兰岫打量的目光,他单手托腮,笑得极为温和,好像刚看到我面容那一刻的惊讶是错觉。
“沈大小姐,好久不见了。”
三年前匆匆一撇,没想到他还记得。
我轻轻扯了扯嘴角,决定先发制人,“兰岫,你害我沈家到今日这种地步,午夜梦回之时可还睡得安稳?”
其实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兰岫与沈家有什么仇什么怨,沈老爷没说,我也不感兴趣。
不过既然是仇家就要有仇家的气势,我不知道,但我的气势要到位。
他闻言,笑容幅度更大了些。
他并未正面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将目光移向我腰间的玉佩,“所以沈大小姐就随时戴着仇人送的玉佩来警醒自己?”
完了,我把这茬给忘了。
现在摘下来未免有些尴尬,而且气势上也弱了一大半。
反正也打不过,任务不可能完成了,所以我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。
“兰岫,话不投机,我们改日再战。”说完跳窗溜之大吉。
兰岫抬手拦住两人要追的步伐,“若是她下次再来,尽量拖住她的脚步,但不可伤她分毫。”
我跑出老远才后知后觉到尴尬,什么“改日再战”啊莫名其妙,这话跟他的两个暗卫说还差不多吧,我可是连人家的身都没近。
出师未捷身先死。
不过这一次我也吸取了教训,后面几日我去了深林里斩杀野兽,增加实战经验。
因为山上的野兽少了许多,方便附近的村民们来往,还落了个为民除害的名声。
某日我抖了抖剑上的血,看着倒在地上、被我一剑封喉的野狼,鬼使神差地想到了沈席玉解剖兔子的那一幕。
我赶紧晃了晃脑袋,我才没他这么变态。
忽闻树上有动静,我执剑防备,看到了坐在树上的兰岫。
“听附近的村民说有一位为民除害的女侠,原来是沈大小姐啊。”
他装模作样地朝我拱了拱手,唇边始终挂着一抹微笑。
假惺惺的。
我懒得跟他废话,运起轻功直接朝他刺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