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关澜齐宋的小说叫《智者不入爱河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陈之遥最新写的一本现情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然后斟酌着想后半句该怎么讲——可是地址好像有点不对。还没等他把粤语翻译成普通话,对面已经回答:“你走错地方了,是四棵大柳树这一边,不是三棵。”廖智捷恍然大悟,抬起头看河边的垂柳,数了数,果然是三棵。他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当事人廖智捷,Chase Liao,出生在中国香港,拿加拿大护照,几年前来到 A 市创业,与合作伙伴许末相恋结婚,夫妻俩一起经营一家名叫“清水错落”的动漫工作室。后来事业逐渐发展,工作室扩大规模,做了 VIE 架构,在英属开曼群岛设立了控股公司。
直到去年,两人协议离婚,没有孩子,财产各归各,但都不愿意放弃“清水错落”,于是股权还是照原来的样子,廖占 51%,许 49%,算是一场和平体面的分手。
但手续办妥之后不久,廖便以控股股东的身份代表公司签订合同,将全部股份作价人民币 500 万售出。
这笔交易完成,许就此出局。按照股权份额,她只能得到价款中的一半不到,也就是差不多 250 万。
许认为股份的价值被严重低估,交易显然损害了她的利益。两人协商不成,许对廖说,法庭上见。
“股份卖给谁了?”齐宋问。
杨嘉栎说:“受让的也是一家开曼公司,只有一个股东,就是廖自己。”
齐宋见惯不怪,只道:“20 年修正案出台之后,开曼公司就不是黑箱状态了,登记处能查到所有注册企业的董监高,许末那边肯定已经掌握了这个情况。”
杨嘉栎点头。姜源认为这案子他不行,找来齐宋把关,他自己并不这么想,多少有点辩驳的意味。
做低价格,自我交易,花二百五买前妻出局,侵吞共同创业的成果。平常人听见,大约都会觉得证据确凿,人神共愤。但由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,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。
比如杨嘉栎,继齐宋之后,争议解决组新一代的卷王,留学英国,名校毕业,除了中国大陆的律师证,还考过香港律师资格,英国执照,美国加州执照,在组里专做涉外案件。
早在对方正式***之前,他就做了详尽的法律研究,列举了原告可能采用的诉讼方案,这时候一一写到会议室的玻璃白板上,向齐宋交代:
“这案子按照中国《公司法》是走不通的。股东派生诉讼的利益归于公司,即便许末胜诉,赔偿金由廖给到‘清水错落’,而‘清水错落’是完全被廖控制的离岸公司。到时候又会产生赔偿金分配和执行的问题。一个官司套着另一个,许什么都拿不到。
“如果许到开曼法庭***,根据开曼公司法第 46 条股东回购权,第 62 条优先购买权,以及第 175 条,处置超过 50%的资产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决议,这个案子仍旧走不通。
“因为清水设立开曼公司的时候,廖是注册人,公司章程就是他起草的,把这几项权利都排除了,还对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进行了豁免约定。所以这笔自我交易在开曼其实是合法的,不可能被撤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