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而一点红,盗必取,影无踪,得手之物必能引起轰动,据说人还长得帅,又懂得包装宣传自己,如此风流人物,给其个“盗圣”之类的称谓似乎并不为过。
可遗憾的是,在道上,“一点红”的名号等同于“过街老鼠”。
因为大家都恨他。
恨他坏了规矩。
盗亦有道。
这句话不是劝诫,是警告。
再大的大盗也得按规矩来办事,坏规矩,就是砸人饭碗,砸饭碗,那就有如杀父之仇。
更何况是在条条框框远比正规行业来得更为严苛的“贼门”。
比如做贼的不能“越界下货”,你专偷梨园的,就不能对人青楼下手。
可偏他一点红不肯,这各行各业但凡有点名气的东西他都要在手里走上一遍,管它干系如何,简直不给别人活路。
又比如你贼盗偷则偷矣,轻易是不能伤及主人性命的。
这一点红为了取得目标却简直无所不用其极,干活被发现而灭人满门的狠事已经发生不止一次了。
总是能给你搞点新花样出来,一点红就是这么个人,而且他不仅各种规矩不守,连很多盗窃之时的基本常识也根本鸟都不鸟。
比如“偷风不偷月”,也就是说月黑风高之夜是最宜下手的,你等明月当空时再偷就等着露马脚被逮住吧。
总结来讲,就是四个大字儿——
注意隐蔽!
可一点红在动手时,最喜披上一件颜色鲜艳的大红袍子,就生怕别人瞅不见似的。
因此常常有人能瞧见一点红得手之后,在房顶上跳跃间远去的那抹红色。
夜色中“一点红”的名号也由此传开。
大约一点红从事贼盗这行一是为了钱,二就是为了玩。
而如此无法无天之人,自然也不会按定下的游戏规则来玩的。
所以为了给自己增加游戏难度,他下手前有时会提前告知主人家,通知他们做好能做到的最周全的准备,而后再由他破局。
就这还是被他屡屡得手。
东西到手,一点红把玩个几天后,往往连销赃都懒得去,直接携宝登门拜访原主家,亲手奉上。
当然,不是白给的,主人家得给一笔一点红认为配得上宝物价值的“物归原主费”。
拿你的东西卖给你的习惯实在有够恶劣,正常人都宁愿用这笔银子去买一点红的命。
而这,就正好给了一点红一个借口,一个能“名正言顺”杀人的借口。
一点红爱钱爱玩,更爱杀。
他会在最适当的时机下手。
一点红出剑很快,往往只出一剑,一剑只刺喉咙。
倒霉蛋的喉咙被刺出个血窟窿倒下时,看过去脖子上只有一点红,这倒也应了一点红的名号。
综上所述,这明显就是个反社会的大疯子,以破坏世间常规为乐。
这种人要是活在杨草以前的世界,基本上会安排他去精神病院工作——从事被研究。
不必多言,江湖朝廷,黑白两道,多线追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