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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尼尔又是一拳过去,被维果格挡住了。挡住上盘有什么用?要连下盘也挡住才叫防御。丹尼尔一脚踢去,那脚的力度不轻,命中维果的腹部生生把他踢的向后滚了几个跟斗。
这不是在斗兽场上的生死决斗,新主人已不知去向,而自己只是贝克汉姆家的下人,不是奴隶,不用为了史密斯去杀人。况且他在斗兽场上的三场比斗都是打倒对方无力再伤害自己,财主们等得不耐烦才帮他解决的,总体而言,他并没杀人的经验。丹尼尔没有追上去补多几拳,原地鞠躬,走到史密斯身边。
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走上前,身材比史密斯魁梧一点,手臂上的肌肉足有丹尼尔的拳头大小。道“我跟你切磋切磋。”
史密斯并不知道谁厉害一点,只知道这人在这群孩子里是数一数二的好手。立马跑到他面前,道“不可以,你会打死他。”
丹尼尔出手没有章法,只懂不标准得出拳出脚。几个大人都觉得他没有胜算,纷纷上前阻止。
丹尼尔道“他们都说你会打死我,我才不跟你打。我少爷又没说要我和你比斗,我干吗送死?我还要读书识字,吃好多好多顿饱饭。”
“原来是个傻子。”那男孩笑着摇了摇头,走回孩子群里。
“谁是傻子?奥兰多,你能半小时背出百多个单词,还记得全部的意思?”史密斯问道。
“你的意思是说,这个傻子可以在半小时内背出百多个单词?”奥兰多转过身,一只高举的手指着丹尼尔,反问。
“对。”
“你以为他是神?半小时可以背出百多个单词,除非他事先知道这些单词的意思。”奥兰多一副了不起的样子说。
“你不行,就别以为别人不行。你不行,是你废而已。”史密斯不愿意理睬他,声调提得很高,特地要他出丑。
奥兰多身手好,但脾气不行。听到史密斯一番话,无视火火的存在,上前一拳就打中史密斯的脑袋。大人们阻止也来不及,只能制止第二拳。
主人被打伤,火火还没等史密斯出声,把头偏向一侧,不让火焰烧到主人,一道火焰夺口而出。伊恩抱着奥兰多往一旁滚去,躲过一劫;但丹尼尔在奴隶的时候就被教导,要在主人有危险的时候拼死保护主人。他没有忘记这一点,看见史密斯被打了一拳,立马冲上去,没管比自己大十多二十岁的伊恩,对着奥兰多就是一拳。
奥兰多被伊恩紧紧抱住,双手无法动弹,况且整个人倒在地上,根本不可能站起与丹尼尔公平的打上一场,只能双腿对着丹尼尔乱踢。但能踢得位置已经被限制,根本踢不中丹尼尔。
丹尼尔移动半步,又是一脚过去。
在丹尼尔要出第三脚的时候,伊恩抱着奥兰多快速滚开,第三脚踢在伊恩的后脑勺。几个大人这才上前拉开丹尼尔。